公告
(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公告2025年第64號)
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、財政部辦公廳《2024-2026年
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》和《廣東省2024-2026年
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》的有關要求,結合實際,經專家論證,我廳研究制定了《廣東省2024-2026年
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5年修訂)(第二批)》,經專家評審、公示征求意見后,現予公告,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在文件印發之日(含)前已購置的機具執行原補貼標準,購置時間以發票日期為準。
附件:廣東省2024-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5年修訂)(第二批)
廣東省農業農村廳
2025年10月28日